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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超千亿 如何用在刀刃
发布时间:20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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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用在实处  

  ● 既不能挥霍浪费,也不能让资金“躺着睡大觉”,要把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使用,最大可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对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分配、资金补助不合理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财税政策和资金分配等信息,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 本报记者 万静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据财政部对外披露的数据,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达到1087.5亿元。这千亿资金该如何使用和监管,考验着各级政府的能力和智慧。

  2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用在实处。

  3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根据该通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精准认定,避免将未承担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生产和调配任务、贷款资金未用于扩能增产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效益。

  确保及时拨付到位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合规、公平使用疫情防控资金和财税政策,提高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效益,已成为当下社会各界的共识。

  为此,《通知》强调了疫情防控资金的及时拨付问题,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监管,重点关注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采购等有关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等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通知》要求,对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分配、资金补助不合理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财税政策和资金分配等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在2月24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央行已会同有关部门对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建立了全流程监控,重点是把好三道关,一是把好重点企业名单关,二是把好优惠贷款的发放关,三是把好整个流程的审计关。下一步,央行会进一步增强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疫情防控最需要的地方,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采访中,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表示:“资金是不是真的能到达最需要、最符合条件的人手里,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因此,能不能发现最需要的救助或者资助对象,分配是否合规公平,这是监管落实的关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同样认为,对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的监管重点,应该是看这些资金是否用到实处,既不能挥霍浪费也不能让资金“躺着睡大觉”,要把这些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使用,最大可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监管督促落实

  防止财政政策打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中央部委近期密集出台了很多减税降费的财政补贴政策。

  在3月3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说,国家先后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比如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单位的缴费,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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